世界向何处去?习近平答“时代四问”******
(近观中国)世界向何处去?习近平答“时代四问”
中新社北京6月23日电 (记者 梁晓辉)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交织、全球发展遭遇严重挫折,国际形势处在更加复杂动荡的历史关口,“世界向何处去”成为时代之问。
“和平还是战争?发展还是衰退?开放还是封闭?合作还是对抗?”2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出席金砖国家工商论坛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明确解答“时代四问”。
——要和平不要战争。
和平,是中国的坚定选择。习近平曾多次强调,和平犹如空气和阳光,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面对当前的和平之忧,他再次重申,“我们要团结协作,共同维护世界和平稳定”。
世界并不太平,乌克兰危机硝烟又起、惨痛的事实让人愈加认识和平的可贵,也让世人看清:迷信实力地位,扩张军事联盟,以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安全,必然会陷入安全困境。
“霸权主义、集团政治、阵营对抗不会带来和平安全,只会导致战争冲突。”习近平在演讲中直指症结所在,呼吁面对动荡不安的世界,要不忘联合国宪章初心,牢记守护和平使命。
全球安全倡议,是中国推动世界廓清安全认知迷雾、捍卫和平的集中体现。习近平重申这一倡议“六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再次强调,国际社会要摒弃零和博弈,共同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当今世界,个别国家为追求自身绝对安全,热衷于拉帮结派,搞排他性‘小圈子’‘小集团’,严重威胁全球安全。”习近平外交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吴晓丹指出,而中国提出全球安全倡议,显示出自身是维护世界和平安宁的行动派。“在动荡不安的世界,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压舱石’。”
——用发展应对衰退。
目前,全球发展进程遭受严重冲击,国际发展合作动能减弱,南北发展差距进一步扩大。面对“全球过去数十年减贫成果可能付诸东流”的衰退之忧,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守望相助,共同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
“中国正将自己的成功经验分享至全球,那就是用‘发展’解决问题。”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陈凤英说。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正是因为对发展持之以恒的追求,中国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人民得以过上幸福生活,这也被视为中国成功的重要“密码”。
“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之心为心、以天下之利为利,推动全球发展迈向新时代,造福各国人民。”围绕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习近平在演讲中以全球发展倡议给出应对衰退的“中国方案”,从减贫、卫生、教育、数字互联互通、工业化等领域合作,到粮食、能源、抗疫合作,最终落脚于世界各国人民的幸福。
陈凤英认为,今天,中国正通过全球发展倡议,向世界分享解决问题的思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起来的中国,也正用这一发展的经验回馈世界,推动发展问题回归国际核心议程。
——促开放而非封闭。
一段时间以来,经济全球化遭遇“逆风逆流”。一些国家想实行“脱钩断链”,构筑“小院高墙”,封闭之忧引发国际社会普遍关切。
对此,习近平在演讲中明确回应,“我们要包容并蓄,共同扩大开放融合。”他并从正反两方面进行阐释:一个更加开放包容的世界,能给各国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给人类带来更繁荣的未来;开历史倒车,企图堵别人的路,最终只会堵死自己的路。
在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副院长李瑞琴看来,这一表述既是世界经济发展史的真实写照,也来自于中国经济发展的自身经验。世界经济的繁荣发展,包括东亚经济的崛起,都得益于经济开放政策。
也因此,即便在新冠疫情影响、全球需求收缩的情况下,中国依然持之以恒扩大开放。数据显示,2021年1月至11月,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4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9%。
“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演讲中,习近平引用秦朝李斯《谏逐客书》的话强调“包容普惠、互利共赢才是人间正道”,并再次释出中国扩大开放的决心:中国将继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热忱欢迎大家在中国投资兴业。
——要合作不要对抗。
一段时间以来,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中,“对抗”的色彩浓厚。一些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遭到人为干扰,国际金融市场持续动荡。与此同时,由乌克兰危机引发的制裁及反制裁措施,恶果远远超出涉事国地域范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格奥尔基耶娃日前撰文表示,极限制裁将导致全球供应链中断,拖累经济增长,让过去多年来的经济发展成果付诸东流。
今年4月,习近平曾在博鳌亚洲论坛以“机器与零件”作比喻,批驳某些恶劣行径。此次,习近平再次表明合作而不要对抗的态度:我们要同舟共济,共同实现合作共赢。他更将制裁是比作是“回旋镖”“双刃剑”:终将损人害己,使世界人民遭殃。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美国研究所副所长苏晓晖表示,经济全球化让各国利益紧密相连,一味使用制裁代价将是巨大的,每一个人都会受到影响。在此背景下,习近平所提要合作不要对抗的现实意义更加凸显,也体现出勇答时代之问的历史担当。
历史的脚步不会停滞,国际形势风云变幻,也会不断带来新的“时代之问”。我们要建设一个怎么样的世界?如何建设这个世界?如何做到不畏浮云遮望眼,不为一时一事所惑,不为风险所惧?观察认为,习近平解答“时代四问”也将给世界思索新的“时代之问”带来启迪。(完)
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并就强化审判职能,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司法解纷选择不足,案件类型集中、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敢判”,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其次,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技术性。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最后,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